民国知县年薪白银大洋多少?

民国时期已经没有知县了,也不使用白银了。所以应该是问的民国初年县长的年薪应该是多少大洋吧?

民国初年,县长的年薪不高,一个月20块大洋,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,略有差异。总体算下来一年的薪资收入也就100多块大洋。

如果按照薪资收入水平,也比京津沪一线工商业城市的产业工人的工资多了一倍而已,一线产业工人当时的薪资水平一个月在8到10块大洋左右。但是远远低于普通的老师的一个月的薪水。小学老师那时候月薪都可以达到30到40块大洋,所以更别提那些大学教授的收入了。民国初年重视教育,所以教育界的收入普遍较高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当时就胡适等人的薪资收入水平,一个月400到600块大洋,就相当于一个县长几年的薪资收入。

但薪资最低的还不是县长这类的基层官员,而是像警察这一类的基层公务人员,一个月才2块大洋,很显然这个收入实际上根本就是意思一下了,如果仅靠工资收入,警察根本养活不了家人。

其实民国初年的很多基层公务人员的收入,还是延续了明清时的标准,所以薪资水平才会这么低。但是袁世凯在的时候,为了笼络议会以及教育界,所以开出的薪资水平是非常高的。

其实早期的胡适、鲁迅等人就是受益这个政策。1913年的《议院法》规定国会议员的岁费5千块大洋,划下来也就是每个月有400多块大洋,此外作为组织议会的议长和副议长还有专门的组织活动的交际费,一年也有3到5千大洋。教育界就更不用说了,1914年的《教育部直辖学校职员薪俸暂行规定》规定了大学校长月薪400块大洋,普通教员月薪180至280块大洋。后来还在随着时间推移还在逐步递增。

所以明清遗留下来的问题,其实在民国的基层实际上根本没有得到解决。那就是基层公务人员的薪资待遇和实际权力是完全不匹配的。所以竟然薪资不够支撑自己的生活,那么就得“赚外快”。

《我这一辈子》里张国立演的那个福海就是民国时期的基层巡警,他到了集市上,吃喝从来没给过钱,有一次硬是要花钱,结果就是花不出去。对方摊贩收了福海的钱,吓得死活要还给他。其实就是忌惮福海手里的那点权力,怕福海无故来找麻烦。其实福海还算是一个相对正直、自尊要强的人。但是依然要向权贵低头,对穷人得使横,否则连自己和家人的日子都无法保障。

但是民国的县长其实就相对会比较艰苦了。原因是在1910年,当时的清廷正式颁布法院编制诏令,将行政官和法官进行分离,这样一来县长的审判权就没了。

到了民国实际上是延续了这个政策的,所以县长没有审判权,以往从官司口捞钱的法门也就彻底破了。但是民国县长依然仍沿袭县财政的“包干制”,所以民国的县长实际上权力还是非常大的,拥有一个县的人事权和财权,所以“赚外块”的渠道少了,但是并不影响县长们发达。但做民国的县长的确有点难,想站着把钱挣了非常难。

就像《让子弹飞一会》里,葛大爷揣着几张任命状,到了鹅城,赚钱的方式就是依靠大户去剥夺穷人的钱,然后分赃,除非自己带着枪杆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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